江苏省镔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优特钢产品高端化转型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现就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概要
项目名称:江苏省镔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优特钢产品高端化转型升级改造项目
拟建地点:江苏赣榆海洋经济开发区冶金工业园江苏省镔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建设单位:江苏省镔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在现有炼钢车间新增2套120吨LF精炼炉、2套120吨VD精炼炉,新增1套双工位KR脱硫设施,同步改造或新建配套公辅环保设施。本项目不新增占地,不新增产能。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
主要敏感目标:东林子村、马站村、王坊社区等。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铁水脱硫、原料卸料上料系统废气,LF精炼炉废气及VD真空精炼废气,通过集气罩等方式进行收集,再经袋式除尘器净化,可以实现含尘废气达标排放。
(2)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LF炉净环水系统和VD炉净环水系统定期排污。净环水系统主要供给LF 炉、VD炉冷却却用水,回水经管道收集后送到冷却塔冷却,降温处理后用精炼炉净环泵加压送往炼钢车间循环使用,净环水系统排污进入连铸浊环水系统串级利用,不外排。
(3)通过布局调整,建筑隔声,加装隔声罩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标。
(4)本项目产生的脱硫渣、铸余渣送钢渣处理车间后,部分回用转炉炼钢,部分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废耐火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废油桶用于厂内炼钢;除尘灰送厂区烧结工段配料使用。上述固废处置方式,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不仅实现了副产物的综合利用,还很好地贯彻了“循环经济”的原则,可带来显著的环境正面影响。
四、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各污染物的短期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0%;SO2、NO2、PM10、PM2.5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30%。叠加现状值后氟化物短期浓度,SO2、NO2的98百分位日平均质量浓度及年均浓度,PM10的95百分位日平均质量浓度及年均浓度均可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PM2.5的95百分位日平均质量浓度及年均浓度均出现超标,超标原因为现状背景值已超出或接近环境质量标准。根据模型计算,本项目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变化率小于-20%,区域PM2.5环境质量整体改善。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大气环境防护区域为厂界外延250m范围。目前该范围内无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同时要求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不新增生产废水外排量,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经预测,项目运行期间各厂界噪声预测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所有固废均得到合理的处理处置,固废零排放;厂内固废从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处理直至最终处置全过程均进行有效的环境管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控。
(5)风险评价结论
本项目新增设施环境风险可控,建议按相关要求加强风险防范措施。日常工作中企业应加强日常维护和监控,安装防爆、防泄漏报警系统,杜绝事故发生,也应注重与周边村民的联系,在发生事故时做到第一时间通知撤离,减轻事故影响。
(6)土壤评价结论
本项目实施对土壤环境影响可接受。后期项目运行时,应定期进行土壤环境监测,跟踪项目运行对土壤环境产生的累积性影响,并及时采取相应保护措施。
(7)生态评价结论
本项目所在地位于江苏赣榆海洋经济开发区冶金工业园,不属于特殊生态敏感区和重要生态敏感区。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建设,不新征土地,生态影响较小。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经分析对照,本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等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以及《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5修订)等行业相关准入条件要求;符合《关于加快全省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18]32号)等相关环保政策要求;符合《江苏赣榆海洋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21-2030)》及《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等相关环保规划要求;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单”准入要求。
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众意见表获取方式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见公示附件。
七、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主要征询内容如下:
(1)征求公众对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的满意度;
(2)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以及认为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危害/影响程度;
(3)征求公众是从何种渠道知道建设项目的;
(4)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所持有的态度;
(5)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的建议和要求。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来电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等反馈给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宝贵意见。
十、建设单位的名称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省镔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18-86883333
邮箱:52518594@qq.com
环评单位:江苏省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5-52372113
邮箱:421424402@qq.com
报告获取链接:https://pan.baidu.com/s/10sryzEi00Yl3EJeIQuGD9Q
提取码:27ao
江苏省镔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2日